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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非营运车辆不允许接入约租车运营

来源:腾讯科技 | 时间:2015-10-10 17:46:24 | 阅读:173 |  标签: 交通部 专车新规   | 分享到:

记者了解到,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前,部分互联网租车平台公司已经与监管部门沟通,根据未来可预见的一些政策进行了主动调整,如Uber中国近期已经对外宣布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中国本土公司,而其运营服务器也于今年初就转到中国大陆。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的运营数据要介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车监管平台,这也是一项硬性规定,而且要求运营平台的数据随时备查。办法还规定,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私车禁做专车]

网络平台接入车辆登记性质为出租车

《办法》第三章约定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和驾驶人的准入条件。在车辆方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的车辆,都不能从事网络预约运营。

此外,不允许私家车接入专车运营平台。《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办法》还规定,运营车辆须是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交通委承认的互联网约车平台--首汽约车的运营模式与《办法》规定类似,运营车辆来自首汽租赁公司,具有运营资质属于出租汽车。

[明码标价]

互联网预约车企业促销补贴要提前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运营商要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并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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