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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孩找微信好友“整容”:一小时后右眼失明

来源:扬子晚报 | 时间:2016-04-03 11:44:16 | 阅读:191 |  标签: 整容 微信   | 分享到:

为让鼻子再漂亮些,常州一位21岁美女打算做个“微整形隆鼻”。说来也巧,她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从事“微整形美容”的朋友,多次交流沟通后,美女觉得还挺“靠谱”,就鼓足勇气去了这位朋友家里注射玻尿酸!然而谁也没想到,没多久美女右眼越来越模糊,一小时后彻底就看不见了!

21岁女孩找微信好友“整容”:一小时后右眼失明

▲图片来自网络

惋惜

找“朋友”隆鼻

女孩却意外失明

3月29日中午,常州二院眼科来了一位长相十分漂亮的年轻女病人,眼科主任卢国华接诊了该患者。卢主任告诉记者,当时女子告诉他,她今年21岁,一大早到朋友那里注射了玻尿酸隆鼻。可是没多久,右眼就看不清了,到后来彻底看不见了,她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一听完女患者介绍,卢主任就很替患者感到惋惜,猜测女子多半是视网膜坏死了!再经过诊断,确诊该患者是由于玻尿酸注入了面部血管,继而造成视网膜中央动脉栓塞,病发后又没有及时疏通血管,致使视网膜坏死,最终致盲!

噩耗传来,女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此时已经没有后悔药吃了,女子只希望医院能帮其重拾光明!但卢主任很清楚,女子这种状况治愈几率微乎其微,但为了给病人一线希望,还是先想办法尽可能帮病人疏通视网膜中央动脉。

追踪

无证也无照

就敢注射玻尿酸

女子知道自己右眼伤得这么严重后气愤不已,选择了报案。由于受害者失明,常州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立即前往注射玻尿酸的地点现场取证。警方很快查实,女子认识的这位从事“微整形美容”的朋友,根本就没有行医资格,注射地点也没有相关“医疗美容”资质,玻尿酸来源不明。无证无照竟然就私自给人注射来源不明的玻尿酸,警方随即立案,对案件进行查处。

据了解,根据法律法规,注射玻尿酸属于“医疗美容”。从事“医疗美容”必须是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且用正规医生、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等。法律界人士剖析,此案中多人涉嫌非法行医罪,生产、销售假药罪。

“注射玻尿酸导致视力严重下降、致盲的并不鲜见!两年不到,我就接诊过三例!”常州二院眼科主任卢国华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微整形”火了起来,很多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机构为了赚钱,会在私底下很隐蔽地使用玻尿酸给顾客祛皱、隆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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