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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P2P监管呼之欲出:同一平台每人最多借款20万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16-08-22 10:23:48 | 阅读:94 |  标签: p2p P2P网贷   | 分享到:

在网络借贷监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7个多月,迟迟没有出炉的最终定稿有了新消息。

一位互联网金融高管向澎湃新闻透露,数月之前,在政府和学术机构、业界的一次座谈会上,监管层透露,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即将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

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监管这样的安排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进行风控过程中本来就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而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他认为,这条规定会对“大单”较多,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几家欢喜几家愁。一家业务中有不少房地产融资项目的P2P公司董事长对澎湃新闻表示,这样的安排不符合市场需求,会很难实施,监管细则还没有正式出台,还须静观其变。澎湃新闻从其官网发现,不少推荐一栏的融资项目金额超过千万。

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并作出18个月的过渡安排。7个多月以来,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风暴已经过半,重拳整治之下已经有多家企业黯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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