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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车呕吐 拒付洗车费还打人:赔2.6万

来源:好特整理 | 时间:2016-08-03 09:20:52 | 阅读:134 |    | 分享到:

夜晚,沈阳一小伙子喝醉了酒,在出租车上吐了一地。的哥要求他支付几十元洗车费,小伙子拒绝支付,双方发生口角。

借着酒劲儿,小伙子不但跳上车顶砸了出租车,还将这名的哥殴打骨折。

日前,这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宣判,小伙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共计赔偿对方各项损失2.6万元。

乘客吐脏车又打的哥

去年8月23日晚11时许,小伙子王晨(化名)和女友以及朋友一起喝酒吃饭后,在铁西区打车准备回家。

王晨当时喝多了,当车快行驶到目的地南京南街砂阳路交叉路口时,他在车内呕吐将出租车弄脏。

的哥发现,除了车内被呕吐物弄脏,连外侧车门也沾满污物,这也影响了他继续载客,于是,的哥向王晨索要几十元的洗车费用,可王晨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

借着酒劲儿,王晨对的哥面部及头部进行殴打。

目击者说:“在殴打过程中,王晨往车门和左后视镜各踹一脚,从车前机器盖上到车顶部后,他又下来追赶被害人。

的哥骨折致轻伤二级

只因几十元的洗车费,的哥被打伤进了医院,住院治疗10天,其左侧颧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而被砸的出租车在维修厂修理3天,共花修车费用2600元。

事后,王晨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被打的出租司机作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要求王晨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而该出租车的车主也向王晨索赔车辆修理费2600元及停运损失费810元。

乘客被判7个月赔2.6万

日前,这起因洗车费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被告人王晨被判赔偿被打伤的出租司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3万余元;赔偿车主修车费、出租车停运损失等共计3410元。

各方声音:出租车内呕吐 洗车费该不该付?

乘客李先生:有过类似的遭遇,主动多付给的哥30元。弄脏了车,还耽误了人家生意,多付一点儿钱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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